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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一、工作职责

负 责 人:李玉宇

联系方式:0731-88633370

传真号码:0731-88633370

办公时间: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主要职责:

1.负责药品生产(含委托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含委托配制备案)、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生产环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核发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和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等药品出口监督管理工作。

4.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以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备案。

5.承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准许证核发。

6.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警戒、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7.配合开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违法行为查处、产品召回、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

8.配合实施药品生产环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9.指导市县开展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10.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