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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政策法规处

一、工作职责

负 责 人:谭永安

联系方式:0731-88635996

传真号码:0731-88633393

办公时间: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组织起草药械化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药械化监督管理事项提出意见。

2.负责省局药械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省局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3.负责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承担药械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听证、案审会等工作。

4.承担省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监督实施工作。

5.拟订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省局普法宣传工作。

6.组织开展药械化监督管理法制建设调研,研究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重大政策。

7.组织开展药械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8.组织开展全省药械化监督管理业务考核评价工作。

9.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